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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仪的操作方法

更新时间:2018-04-03   点击次数:939次

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仪装置满足标GB/T8626-2007中所规定的标和要求,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判断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试验方法。

操作方法

1、使用250mm×90mm的模板切割试样。如果试样为融化收缩制品,则选用250mm×180mm的模板。

2、将试样夹在尺寸为250mm×90mm试样夹内,拧紧蝶母,固定好试样。融化收缩制品样夹尺寸为250mm×180mm。此时试样夹不要装到水平杆上。

3、打开电源开关,将点火时间设的稍长些,比如5min。根据点火方式选择相应的定位器,按试验开始,燃烧器在45°位置停止后,将定位器的端插入燃烧器中。此时将试样夹装到水平杆上,调节试样夹的上下左右位置,使其符合试验要求。将定位器取出。按返回键。等燃烧器复位后,按试验清零。

4、长按点火键,同时调节仪器面板上的火焰调节阀,点着气体后,再调节火焰度到20士1mm,将火焰从大调到小时,将面板上的火焰调节旋钮背紧,再调节火焰会容易。测尺度20mm。关闭前门。

5、将收集盘内放两张滤纸,然后将其放在试样下方。

6、设定点火时间,按试验开始,燃烧器自动转到45°位置,并在该位置停留设定的点火时间,然后复位,同时续燃时间开始计时。在试样续燃未达到刻度线前停止续燃后,按下续燃停止或试样续燃达到刻度线后立即按下续燃停止。记录燃烧时间。

7、按试验清零,停止试验。如想继续行试验可重复以上步骤,否则关闭电源,山东省纺科院提供。